衛生局查獲一百貨業違規及一貨車路邊販售醫用口罩受罰

衛生局查獲小港區路邊小貨車販售醫用口罩,依違反藥事法規定非藥商不得販售醫用口罩裁處。 (記者王正平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特針對「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持續展開稽查,發現路竹區1家百貨業違規販售醫用口罩,另發現一輛小貨車販售醫用口罩等,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非藥商不得販售醫用口罩裁處。
 衛生局也呼籲請民眾選購醫用口罩時,一定要到領有合法販賣藥商許可執照藥局、醫療器材行、便利超商、各大賣場及藥粧店等通路購買,除實名制口罩為散裝外,其餘醫用口罩都要有完整包裝、標示及許可證字號,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路邊攤的醫用口罩。
 此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九月二十三日前生產之無雙鋼印醫用口罩只要有許可證字號仍可安心選購;從十二月二十五日起醫用口罩必須有雙鋼印,若無雙鋼印者須有衛生局驗章,才能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