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十二月起停收農機號牌規費

雲林縣十二月起停收農機號牌規費。 (記者陳虹伶攝)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雲林縣務農人口眾多,基於照顧農民及提升農業生產技術,加上各式農機可以減輕農業缺工問題,縣府自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停收行之有年農機號牌規費,以減輕農民負擔,讓台灣農業永續經營。
縣長張麗善說,今年三天的雲林國際農機展,創下五十二萬人次參觀人潮,現場交易金額達五點八億元,以機械代替人力是現代農業生產趨勢,農民對農機也有越來越大的需求與仰賴,各式農機可幫助農民省工省力,也可降低成本,更可減輕農業缺工問題,因此雲林縣將自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停收農機號牌規費。
農業處長魏勝德說,歷年來農民向公所申請農機號牌時,得繳交一百元規費,再由公所繳納至縣庫,十二月一日以後,農民就不用再繳納此筆規費。主要農業為國家根本,農村老化及缺工嚴重,希藉由新型農業科技與機械增加農民收益,讓台灣農業永續經營發展。
魏勝德說明,依據「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青割玉米)收穫機等六種四輪或四輪以上具動力可於道路行駛之膠輪式農機,其所有人必須依規定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及農機號牌,並將農機號牌懸掛於農機機身的明顯位置,才能行駛於市區道路或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