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連續裁定撤銷「法務部的撤銷假釋處分」,有無侵犯法務部行政裁量權的爭議一事,最高檢察署十三日指出,就最高法院裁定撤銷法務部撤銷假釋處分書的案件,已指示訴訟組檢察官研議,就最高法院裁定的適法性及討論後續應採取何種適當作為,也不排除提起非常上訴。
大法官上週五做出七九六號解釋,刑法中有關假釋犯出獄再犯罪被判刑,不論情節輕重,一律須回籠服完殘刑的規定,有違比例原則,應給再犯輕罪者機會,同日起,輕罪案件應審酌有無撤銷假釋必要。
七九六號解釋出爐後,近日已有最高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及台中高分院撤銷裁定,已有多名受刑因沒有其他案件須執行刑期,由檢察官開立釋票依法釋放。
對於法院的裁定,法務部已邀集相關機關研擬對策,解決假釋犯再犯輕罪遭撤銷,是否須回監執行殘行的問題前,法院即搶先裁定,導致獄所被迫放人的爭議。
對此,檢察總長江惠民已指示研議最高法院裁定的適法性及後續應採取何種適當作為,也不排除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