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日前修正「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辦法」,明定業者每半年要完成自主檢查,同時要求使用天然氣自助洗衣店,應配合瓦斯公司換裝微電腦瓦斯表;使用液化石油氣者,應裝設自動緊急遮斷裝置,並將定期檢查每年改為兩次。
產業局表示,自一0九年九月一日起與消防局及北市四家瓦斯公司辦理聯合稽查,期望經由聯合稽查方式,強化自助洗衣店業者負起自主管理責任及查驗消防、瓦斯安全設備等,保障社區及消費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日前修正發布「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辦法」,明定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每半年完成自主檢查。同時要求使用天然氣的自助洗衣店,應配合瓦斯公司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具瓦斯漏氣遮斷功能);使用液化石油氣者,應裝設自動緊急遮斷裝置。店內強制裝置的瓦斯及一氧化碳自動偵測警報器須與微電腦瓦斯表或自動緊急遮斷裝置連動,並將定期檢查由原本每年一次改為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