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驗收紀錄 台電專員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電孫姓專員平時負責轄區配電管路工程及配電外線工程驗收,有一次因下游土木包工業未收到驗收通知,致當日無法配合,孫取消驗收,事後竟偽造工程驗收紀錄被查出。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他一年兩個月,考量他無前科,且有悔意,給予緩刑。
 判決指出,台電台南營業處設計組孫姓專員於二0一六年十二月間,被指派前往新化區擔任一0五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工程的分項工程主驗人員,但廠商事前因故未收到驗收通知,致當日無法配合驗收,孫取消驗收而未如期至工地主持驗收。事後竟在驗收紀錄上,填入人孔調升四孔核對無誤,工程施工路面回填平整等事項,陳核後備查。
 孫姓專員工程沒驗收而直接放水,偽造驗收紀錄一事,經檢察官指揮廉政署移送偵辦,他也坦承犯行。
 法官考量孫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犯錯,犯後又據實供承事實經過,有悔悟之意,經此教訓,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給予緩刑三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