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針對四日上午十時發生在陸軍官校房舍,劉姓工人在施工太陽能光電設備時,不慎從三通屋頂墜落地面,經送醫急救後仍傷重死亡一案,高雄市勞工局四日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對雇主給予最高將裁處三十萬元。 勞工局勞檢處已勒令停工,將進一步調查肇災責任,並協助辦理相關慰助事宜。 勞工局指出,初步調查發生原因,指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雇主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二八一條第一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