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人口高齡化,我國首部由勞動部推動制定的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四日上路,雇主可以用”定期契約”等彈性方式僱用中高齡勞工,政府也運用補助金、提高雇主的僱用意願。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長黃錦源指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我國首部保障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權益的法律,有效提升中高齡者的勞動參與,並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主要作法包括:推動職務再設計延長職涯,每人每年最高十萬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與二十九歲以下青年共同創業,可申請二百萬元微型創業鳳凰的貸款、以及最長三年貸款利息補貼;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六十五歲以上勞工的規範,增加勞雇雙方的彈性。
勞工處說,為支持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期盼透過本法及子法之推動與落實,讓想工作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都能順利就業及續留職場穩定就業,並透過政策宣導及倡議禁止年齡歧視、鼓勵雇主進而進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以建構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