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府買回美麗灣渡假村、追加六點二九億元預算案,經縣議會兩天的激烈討論,十日終於獲議會附帶決議通過,決議縣府未來不得再編列預算拆除買回的建物,以免縣府受相關團體的壓力又編預算拆除。
此案延續前一天的討論,議員林參天要求縣府行文監察院暫緩收回,先請示中央要不要公開仲裁內容再審查。
議員黃治維指出,法律上沒有說仲裁結果不能公開,監查委員來台東調查時,縣府也是要提供相關資料,同樣是監督單位,縣議會的發文縣府也應該要提供。
縣府交觀處長余明勳表示,將請示律師,若不違背仲裁法的前提下,縣府立場當然願意提供仲裁結果。
議員鄭崗山提出此案附帶決議,並經多位議員連署。他說,美麗灣建物縣府花了六億多買回,不希望再花人民的血汗錢拆除。
其附帶決議為,縣府不得未來再編列預算拆除買回的建物,並在尊重地方部落的意見及廣納各方的建議後,以活化經營為目標,創造收入,作最好的永續利用。
經主席副議長林琮翰詢問在場議員,獲議員附議後,主席敲槌通過六點二九億元追加預算案。
接著大會三讀通過一0九年度總預算,追加減後總預算歲入二0二億六八一一萬元歲出二一七億四一一0萬七千元,歲入歲出短差十四億七二九九萬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