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執行稽查進入八大類場所時應戴口罩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秋冬防疫專案」一日啟動,至今已實施2週。為再次強化民眾了解出入八大類場所戴口罩的重要性,宜蘭縣衛生局長徐迺維十六日親自帶領衛生局所同仁、志工在宜蘭警分局長林建良及員警的陪同下至宜蘭火車站,大賣場、零售商(超商)、銀行、診所、藥局、旅社、百貨公司等八大類室內場所進行稽查。經查民眾都相當配合佩戴口罩,少數未配戴口罩者,經勸導後也都能將口罩戴上,再進入該室內場所。
 徐迺維呼籲,八大類室內場所包含「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構」等,因不易保持社交距離,以及會近距離接觸不認識的人(不特定對象),具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務必佩戴口罩。
 如在八大類場域內發現有未佩戴口罩者,且經勸導而仍不聽者,可提供相關事證資訊予衛生局,衛生局經查證後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裁罰新臺幣三千元以上至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如在過程中引發爭執,疑似違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者,業者應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