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裡警員酒駕 騎機車撞汽車記大過調職

市警六分局灣裡所楊姓警員十五日晚間酒駕騎機車撞上停等紅燈轎車,被警方帶回移送法辦。(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市警六分局灣裡所楊姓警員,十五日晚間與友人相約聚餐,席間飲用酒類飲料,聚餐結束後自行騎機車返回南區住處途中,在東區中華東路與凱旋路口,追撞前方一輛停等紅燈的轎車。警方獲報到場才發現是「自己人」肇事,楊員酒測值達零點六六,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灣裡所楊姓警員十五日晚間七時許,與友人相約至永康餐敘,席間禁不住友人盛情邀請飲酒助興,晚間九時許自行騎機車返回南區住處,九時卅分行經東區中華東路與凱旋路口時,不慎追撞一輛停等紅燈的轎車,兩車零件四散,幸雙方均無受傷。一分局警方到場協助處理交通事故,楊員酒駕情事因而曝光。
 楊員經警方實施酒測,酒測值達零點六六,超過不能安全駕駛標準,立即被一分局警方帶回查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警六分局獲悉後,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局擬予楊員記一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之懲處,另也將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六分局長陳錦文強調,楊姓警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分局雖一再告誡員警勿酒後駕車,但仍有少數投機員警心存僥倖心態,結果往往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每名員警都能由別人身上記取教訓,不要再以身試法,以免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