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重劃補償費 發放42億

塭仔圳重劃案啟動,將發放第一區各項補償費及救濟金。(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經第一區全面查估後,將於二十二日至三十一日先後於泰山區公所及新莊區公所發放第一區各項補償費及救濟金,總發放金額達四十二億元,共有一八00餘人可領取,收到通知書的民眾請依照書載之梯次,攜帶相關文件前往領取補償費及救濟金。
 為加速推動重劃案,新北市除調高地上物拆遷補償計算評點,農業棚架與禽舍也納入補償範圍,去年十月起派員進行第一區全面查估,並於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公告第一區地上物補償費清冊。地政局表示,由於重劃第一區涵蓋泰山及新莊兩行政區,因此分開地點發放,二十二至二十五日於泰山區公所;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則在新莊區公所。
 地政局統計,第一區共計查估三三0五件地上物,扣除八十八年六月十二日後建造之違建以及尚有異議之案件,這次共有一八0六人可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因領取人數眾多,為避免久候,將採分流式發放,請民眾依照通知書上載明的指定時間前往,並攜帶身分證、印鑑章、印鑑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領取補償費及救濟金。
 地政局呼籲,第一區自動搬遷期限至明年九月二十八日止,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將依法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