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將愛貓拖行致死 飼主罰15000元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一名愛貓飼主,日前要帶貓咪去美容洗澡,用繩索套在貓咪脖子上放置於小貨車後車廂,未料愛貓跳出車外導致被懸吊拖行致死;市府動保處獲報追查,依該小貨車車籍資料約談飼主到案說明,廿二日依動保法過失傷害動物相關規定,對該飼主開罰處一萬五千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日前民眾提供一段驚悚影片,畫面地點在板橋環河西路四段與民生路三段交界處,一隻貓咪慘遭小貨車拖行致死;經透過車籍資料追蹤得知小貨車司機即為飼主,並通知到案說明。

這名飼主表示,當天是要帶著愛貓(小草)前往美容院洗澡,原本將牠關籠,但因牠不習慣被關籠,因而予套上牽繩綁在後車廂內,直到被民眾發現牠被懸吊在車底盤下拖行並告知後,他才驚覺小草因掙脫跳出車外,但因繩索套牢在牠脖子上無法掙脫,造成拖行致死憾事,雖立即帶至動物醫院搶救但仍然不治,深感懊悔。

新北動保處代理處長楊淑方表示,動保法規定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運輸時應將寵物放置於運輸籠等安全設施內,若導致寵物遭拖行重傷甚至死亡情形,將處以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並提醒飼主不得長時間將寵物留置密閉空間內如車內,並應開啟對流孔洞供其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