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五換約元旦開跑 為免租約註銷快申辦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各區公所自明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七日公告受理一0九年底租期屆滿之三七五租約續訂、收回申請案件,出、承租人請儘速申辦,以維自身權益。

地政局表示,截至今年十一月統計,新北市各區公所登記有案之三七五耕地租約共五二二件租期將於年底屆滿,為利出、承租人申辦租約續訂或收回,各區公所已陸續通知出、承租人申辦相關作業,並將於明年二月十七日止公告並受理申請租約續訂或收回案件,如果出、承租人都沒有在期限內向區公所申請續租或收回,區公所即逕為辦理租約註銷登記,將結果公告三十日並通知出、承租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租約土地所在地之管轄區公所,將有專人提供詳盡的說明。

地政局表示,新北市自一0七年起,提供全市跨區代收租約登記及租佃爭議調解案件服務,民眾可就近選擇任一區公所送件,由代收案件之區公所核對申請人身分後,郵寄至租約土地所在地之管轄區公所辦理,歡迎多加利用。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截至去年底止,新竹縣各鄉(鎮、市)公所登記有案之三七五租約耕地計有一千三百六十九件,訂約土地筆數三千六百八十九筆、承租佃農戶數二千二百五十六戶、出租地主戶數三千五百卅四戶,土地面積約三千六百八十九公頃。有關租約期限,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租期為六年,租期屆滿出租人、承租人應辦理續訂或收回耕地。

竹縣府表示,目前大部分租約租期將於十二月卅一日屆滿,請出租人、承租人於明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七日止,共計四十八日內向耕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續訂或收回耕地之申請。

新竹縣政府地政處表示,各鄉鎮市公所已陸續以書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於上述期間提出申請,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出租人、承租人於期限內辦理,若逾期未提出申請,耕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將依「耕地三七五租約清理要點」辦理逕為註銷租約。

地政處也提醒民眾,如出租人、承租人本人無法親自到耕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申辦,得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委託書、身分證正本及出租人或承租人身分證影本核對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