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抓吵 聲音照相今上路

北市「聲音照相」今上路,高噪音車輛將無所遁形。(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自一一0年一月一日起將啟動經環保署驗證通過的「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取締行駛中超標的高噪音車輛,只要汽機車行駛時分貝超過標準就會被自動「拍照」,經過系統設備及人工雙重判讀確認無誤即直接取締告發,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開罰一千八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但像消防車等執行公務車輛,或非車輛本身發出聲音及多輛車同時經過等,將予排除。

北市環保局指出,台北市現有四套「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目前均架設在市區道路限速五十公里以下的道路,分別在內湖區瑞光路、中山區復興北路、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和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依一一0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的噪音管制標準,行駛中車輛的分貝數不可高於八十六分貝。此外,在架設點前方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已設置「前有聲音照相 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

為確保執法精確、有效,降低不必要的爭議,環保局強調,執法過程採取「三重認證」和「雙重把關」原則。硬體方面,為確保設備的準確度與公正性,均依環保署所公告的法規要求,經由「三重認證」,即噪音計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每兩年檢定一次);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每年比測一次);未來硬體設備每三天校正一次及每五分鐘對時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