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視察傳統市場豬肉產地標示 為民眾把關

因應肉品標示新制一日上路,新竹市長林智堅一早到竹蓮市場走訪豬肉攤商、小吃店,視察豬肉產地標示狀況。(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因應肉品標示新制一日上路,新竹市長林智堅一早到竹蓮市場走訪豬肉攤商、小吃店,視察豬肉產地標示狀況,無論散裝豬肉、加工品、飲食攤,林智堅表示,竹市透過落實產地標示、強化溯源管理、加強稽查三大方向,為市民健康、資訊透明把關,近日更「掃街式」輔導轄內一三一條路段、四千多間家業者,落實產地標示,也呼籲民眾謹記來源不明不買、沒有標示不買、標示不清不買「三不原則」。

林智堅也提醒,業者有「三要」,要遵循法規、要落實標示、要自主管理,民眾則是「三不」,來源不明不買、沒有標示不買、標示不清不買,業者要能做到資訊透明,民眾就能一眼辨識,安心選擇肉品。

因應元旦肉品標示新制上路第一天,林智堅一早來到婆婆媽媽最喜愛的竹蓮市場視察,竹蓮市場四十一攤販售豬肉及含豬可食用部位的食品都已清楚標示原產地,讓消費者能清楚知道他能買的、能選擇的肉品,也保障大家的食安。

新竹市衛生局指出,去年九月至今,市府啟動跨局處「專案查核輔導計畫」,透過掃街、主動輔導全市食品相關業者商家,於肉品標示新制上路前,超前部署、落實豬肉產地標示,至今已累積輔導四0九八家,以及販售豬肉或含豬原料的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餐廳與小吃攤等。

衛生局代理局長楊清媚也教導民眾如何辨識豬肉原產地,一月一日起,全台所有豬肉及含豬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則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

另有關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標示的佐證資料,業者可保留與上游業者的屠宰證明、進銷貨單、交易憑證、食藥署核發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進口豬來源聲明或其他足以證明產品原產地資訊之資料,且相關產品資訊需要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