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大溪漁港北側禁建用地 解套

頭城鎮大溪漁港北側一帶土地被中央劃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範圍。 (記者林坤瑋翻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頭城鎮濱海路六段大溪漁港北側一帶土地,民國七十五年被中央劃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但後來漁港並未使用那麼多土地,中央無力徵收又想變為保護區,居民得知跳腳,透過陳情縣府向中央爭取,終於獲得解禁。

大溪漁港北側用地長年遭禁建面積約零點三六公頃,如今開放建築,林姿妙四日重返現地向鄉親說明爭取成果。

林姿妙縣長說,被中央劃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有30幾年的大溪漁港北側一帶土地,終於獲得解禁。 (記者林坤瑋翻攝)

縣府建設處表示,大溪漁港北側早年屬非都市計畫區,原本可以建屋蓋房,但從七十五年被劃為「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漁港用地之後,政府勸導暫緩建築,實質上形同禁建,但中央又無力徵收土地,三十幾年來使民眾權益嚴重受損。

內政部後來覺得有失妥當,針對大溪漁港未徵收取得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於一0六年起啟動「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但結果竟是規劃做為有限制用途的「景觀保護區」,居民不甘多年權益受損,又被改劃為保護區,向縣府陳情爭取解禁。

林姿妙於一0七年上任後即了解當地居民意見,於一0八年八月邀內政部長官現勘,後來內政部同意修正原方案,把這處漁港用地修正為「甲種住宅區及商業區」,日前經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全案終露曙光,因後續尚有行政程序要走,縣府今呼籲居民備妥文件,以利中央儘速核定解禁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