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十八日生效,明訂在中國大陸投資國防、重要運輸、重要文化產品、重要金融、關鍵技術等都要申報。經濟部表示,辦法對「重要」與「關鍵技術」等欠缺明確定義,提醒台商要注意風險。
中國大陸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台灣投資人也適用。辦法規定,在中國大陸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國防安全領域、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及投資關係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大裝備製造、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重要文化產品與服務、重要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產品與服務、重要金融服務、關鍵技術及其他重要領域,並取得所投資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外商,投資前要提出申報。
經濟部投審會指出,辦法中對於重要、關係國家安全、關鍵技術等用語缺乏明確定義,且如拒絕申報、提供不實資料或隱瞞資訊,沒有按照附加條件投資,可能面臨被撤資情形,也可能被中國大陸國家信用信息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投審會提醒,台商應注意風險,赴中國大陸要投資的業別,若是涉及安全審查須申報項目,一定要依照程序提出申報。另外,後續也應注意大陸將頒布的相關法令如反壟斷法、證券交易安全審查辦法及相關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