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範圍內採摘箭竹筍,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凡新北市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內符合資格的民眾皆可向公所提出申請。今年除了可跨區申請,公所並提供下里服務。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去年換發採筍證共有五百三十六名民眾申請;今年受理時間內除可跨區申請外,三芝、石門、金山、淡水及萬里區公所將提供下里服務。
農業局表示,申請採筍人應具有農民身分,且農地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或設籍淡水水源、樹興,三芝興華、店子、圓山,石門山溪、乾華,金山兩湖、重和,萬里磺潭、雙興、溪底等十二個里,配偶及年滿十八歲直系親屬皆可申請,每戶不得超過四人。採筍證有效期間為二年,限本人使用,採筍時應隨時攜帶並接受查驗,且不得轉讓或租借,違者將取消資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