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原委會所提修正草案,擴大原住民保留地的禁伐補償範圍,新增納入位於國家公園、保護區及水源特定區的原民保留地,近七千公頃將被釋出,新增約四千人受惠。
行政院會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法案名稱將改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擴大禁伐補償範圍。法案後續送立院審議。
原民會指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於二0一六年七月一日啟動,禁伐面積達每年四萬一千公頃,核發補償金計四十七億元,受補償族人每年約二萬六千人。
原委會副主委鍾興華表示,這次修法係就過去三年執行面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通盤檢討,預計將增加補償區位包括國家公園、保護區及水源特定區,簡化禁伐補償處理程序。
鍾興華表示,今年核定補償面積為五萬六千一百零九公頃,每公頃補償三萬元,補償金額共十六億八千三百二十七萬元,受補償原住民地主逾三萬人;未來修法通過後,預估將增加六千五百到七千公頃補償面積,新增約四千人受惠。
鑑於全台利用率最高的竹材多來自於原住民保留地,其中,桂竹占比高達八成五,該條例放寬林木或竹子申請補償的必要種植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