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光電公墓 年吸碳4大安森林

新屋區第四公墓架設的壯觀光電板。    (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新屋區三處遷葬及禁葬的公墓,由市府經發局活化,與民間光電公司簽約,架設太陽能板進行發電;並先後併網賣電給台電公司,市府可以獲得一百五十萬元回饋金,其中百分之七十撥給新屋區公所做為社福及教育之用;新屋區公所民政課長徐文斌說,屆時會將回饋金分配給北湖、笨港、東明等三所國小。

桃園市經發局公共事業科表示,這三處光電公墓,是新屋區第四、第七及第八公墓,總面積有一萬四千二百多坪;因公墓上的墳墓都已完成遷葬,因此承包的民間廠商可以在公墓上舖設水泥,興設光電板進行發電。

經發局說,第七及八公墓分別於去年九月及十一月併網,今年元月第四公墓也完成併網,合計總裝置容量約3.1MW,預估一年發電量約三百三十萬度,可以減碳一千六百八十公噸,相當於四座大安森林公園吸碳量。

桃園市府依據標租合約,可以獲得每年售電費用百分之十的回饋金,約一百五十萬元;市府會再將其中百分之七十撥給新屋區公所。

新屋區公所民政課長徐文斌說,回饋金一旦入帳,就會依使用目的,部份撥給轄區內的北湖、笨港、東明等三所國小,做為教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