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馬擁10億金庫 周玉蔻判須登報道歉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前年指控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擁有十億元資產,是時任總統馬英九的金庫,基金會認為周女指控不實,提告求償一元及回復名譽。最高法院判決周女免賠一元,須於兩報登報道歉,這部分判決確定。至於是否要在美麗島電子報澄清,則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周玉蔻於民國一0四年一月間於年代、三立等電視節目中,表示「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擁有的資金,目前接近十億」,影射「可能來自下落不明的選舉補助款或不名譽企業捐贈」、「用來支付馬英九總統選舉經費」等。
 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表示,基金會於民國八十八年間由馬英九以競選市長補助款一千二百萬元成立,資產約二千三百萬元,但馬未在基金會擔任任何職務,基金會也沒有捐助政治人物,周女言論不實,除求償一元,也須在四報及美麗島電子報道歉。
 周玉蔻答辯指出,自己是好心好意,建議基金會比照台北市長柯文哲將MG149帳目全部公開,沒想到挨告,但針對新台灣人基金會,各界都有討論過,她評論馬在基金會的角色,屬於公益評論並無惡意。
 法院指出,周女表示其消息來源是美麗島電子報的總編輯吳子嘉,但依兩人通訊的對話紀錄,顯示吳對金額也不確定,而周女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就指稱十億元,又無法證明基金會擁有十億元資金等,造成基金會名譽損失。
 一審判決周女敗訴,須在五媒體登道歉啟事,以回復基金會名譽,但免賠一元。二審仍判周女免賠一元,但改判於兩報及美麗島電子報道歉。最高法院判決周女免賠一元,在兩報道歉確定。至於是否要在電子報道歉,則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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