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虎尾聚眾妨害秩序等案件 聲押蔡嫌等四人獲准

雲檢偵辦虎尾聚眾妨害秩序等案件,聲押被告獲准;避免治安破窗、恢復安寧秩序。  (記者劉春生攝)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鎮日前發生聚眾滋事案件,警方將涉案的蔡某等四人,依妨害秩序、恐嚇、毀損及傷害等罪嫌送辦,檢察官訊問後,並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昨向法院聲請被告蔡某等四人羈押、禁見獲准。

網路社群媒體張貼七日深夜某時,多部車輛及人員聚集前往雲林縣虎尾鎮某被害人住家,毀損被害人自用小客車及持球棒毆傷被害人,續又至被害人另一工作處所毀損大門鐵門,並持油漆潑灑鐵門及庭院

虎尾警分局於八日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時,即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後,由檢察官葉喬鈞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經專案小組調閱周邊道路監視器錄影畫面並訊問被害人、鄰居,發現被告蔡某等人聚集至少六部車輛及數人涉犯此案,除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害、心生恐懼,也殃及鄰居、路人。

蔡嫌等人所為涉犯攜帶兇器妨害秩序、恐嚇、毀損及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於深夜一小時之內,先後發生二波聚眾攻擊事件,顯有反覆實施同一妨害秩序等犯罪之虞,經檢察官葉喬鈞核發拘票,囑警兵分多路同步執行查緝,將被告蔡某等八人逮捕到案,並查扣作案棒球棍等物品;復經檢察官訊問後,並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被告蔡某等四人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