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十日在立法院質詢指出,民眾舉發交通違規爆量,造成警力負擔,不當舉發也讓民怨四起,應修法將可檢舉項目正面表列,如較嚴重的惡意逼車、闖紅燈等。交通部長林佳龍回應,都有納入修法項目,但具體文字還在徵詢各界意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交通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葉毓蘭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爆量,去年民眾檢舉案件共五百九十八萬六千件,正式舉發有四百四十萬件。
葉毓蘭並說,民眾依法舉發交通違規,理論上一方面是減少民眾的僥倖心理,也可以彌補警力不足的問題,但現在檢舉數量太多,反而造成警察很大的負擔,而不當舉發也讓民怨四起,且不一定對交通安全有幫助。
葉毓蘭表示,她認為有關民眾檢舉違規必須要透過修法,改為正面表列,如比較嚴重、動態的惡意逼車、闖紅燈等。
葉毓蘭舉例去年有民眾行駛國道,遭人檢舉變換車道未全程打方向燈,事後連續接到二十一張罰單,有的時間甚至相隔不到一分鐘,該民眾提行政訴訟,其中十五張罰單獲判撤銷。
林佳龍表示,同意立委所提的訴求,目前修法的方向已經有出來,立委所提的都有納入修法項目中,但具體的文字還在徵詢各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