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林區管理處長楊瑞芬表示,從今年四月起至一一四年三月底,在國有林地內,不論建物或墾植樣態,現況使用人可以用第一版航空照片輔以歷年航空照片或使用人的證明文件等,向林管處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即可合法取得承租權;民眾認為林務局這項政策,符合實際需要。
屏東林管處今年第一埸「首長與民有約座談會」,日前在新埤村千三社區登場!由屏東林管處長楊瑞芬率領同仁,傾聽民眾切身需求等問題,會中也介紹「國有林濫墾地續辦清理作業」、「瀕危物種與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等最新林業政策。
楊瑞芬特別指出,從今年四月一日起至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在國有林地內,不論建物或墾植樣態,現況使用人可以用第一版航空照片輔以歷年航空照片或使用人的證明文件等,向林管處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即可合法取得承租權。
而與會民眾則認為這項政策,可以解決他們長年居住的問題,對林務局能夠針對實際需要考量,都表達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