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黃國昌岳父在中國開工廠 中時判賠五十萬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六年前報導當時的時代力量立委兼黨主席黃國昌的岳父,在中國大陸開工廠等,黃認為與事實不符,對中時提告求償。一、二審均判決中時敗訴,應賠償五十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十二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中時於民國一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以「中天直擊岳父設汽車零件公司,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題報導,指其岳父在中國大陸龍口投資上億元農業園區,並蓋工廠等。

但黃國昌指出,該報導搭配的照片,根本是當地「龍口市水利建築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的照片,既不是汽車配件工廠,也與他岳父沒有任何關係。

黃強調,他岳父未在龍口投資上億元,所謂農業園區只是果園及農舍,雖曾在當地設立過一間「熙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但民國九十九年間因從未營運遭註銷登記,相關報導企圖造成誤解,對中時及總副總編連帶求償五百萬元。

中時答辯,該照片是攝影中心擷取中天新聞報導的畫面供編輯台,撰稿記者以為該工廠就是黃的岳父的工廠並加以採用,主觀上沒故意過失,且黃參選立委,表達「抵抗中國政經侵略」立場,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善意評論。

法院審理認為,中時雖辯稱是被動採用中天新聞提供的照片,但照片中該工廠門口明顯有「龍口水利公司」字樣,只需稍加閱覽就足以辨識,卻仍指該工廠為熙隆公司,難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判賠五十萬元,及登報道歉。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