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非法棄置廢棄物 嘉縣環局督處完成清理

嘉義縣環保局督處完成太保非法棄置廢棄物清理。  (記者張誼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太保市港尾里於一0八年被民眾陳情遭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嘉義縣環保局啟動環檢警合作平台,與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共同偵辦後,經多次開挖確認廢棄物數量及掩埋位置,在司法單位要求下,環保局指示由現場監督清理完成;另查獲行為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替政府省下約二百萬廢棄物清理費用。

環保局指出,通報環保署後,隨即與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展開調查,於一0九年三月將偵辦結果移送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一0九年九月對行為人提起公訴,今年一月六日嘉義地方法院表示行為人坦承犯行,無證據保全必要,環保局隨即要求限期清除。

行為人雖於今年一月來函表示掩埋廢棄物已清除完成,環保局為表慎重仍於今年二月再次赴現場開挖確認仍發現營建混合物尚未清理完成,現場要求行為人儘速清除外,清除前須向該局提送廢棄物處置計畫書,清除時通報該局進行現場督工,並檢附清除流向證明,嚴格監督清理作業。

案經環保局於今年三月三日現場督工進行第三次開挖,由行為人現場挖掘尚未清理完成掩埋廢棄物共計四十五公噸,全數委託合格處理場清理完成,並檢附單據交由環保局確認,累計共清除一百十四公噸,後續將彙整資料送嘉義地方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