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多名朝野立委二十五日在立法院文教委員會提案盼提高企業捐款的抵稅比例,以讓運動產業獲得更多支持。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回應,考量到稅損及其他產業可能會援引比照,目前教育部與財政部還在評估免稅比例。
包含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等多名立委均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草案,明定若依本條例設置專戶捐贈運動產業,申報所得稅時,得在一千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百分之二百五十,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捐贈對象若為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的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公告的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則不受一千萬元額度限制。
為避免優惠措施影響國家財政,草案也規定專戶每年累積金額以三十億元為上限,並明定各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金額上限。
萬美玲質詢時指出,教育部在民國一0八年時,就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的草案並送行政院審議,且內容與現在立委提案雷同,為何現在還沒審議通過。
林騰蛟說,因教育部提報行政院版本的所得稅扣除額同樣為捐贈金額的百分之二百五十,但以目前來說,免稅額度都是百分之百,只有在新冠肺炎紓困方面給到最高百分之二百的額度,草案版本的百分之二百五十前所未見。
林騰蛟表示,須考量運動產業以外,其他產業也會希望政府能在免稅方面給予協助與扶持,可能照成援引比照的效果,將影響政府的整體財政收入。
張廖萬堅質詢時說,運動選手比賽為國爭光,如果選手們接下來要到運動產業的企業舞台,但所有企業在這方面的投資都是虧損的,選手會有前途嗎,若是提供免稅誘因,稅損額度將比政府每年須給予的補助額少很多。
林騰蛟說,台灣運動市場規模較小,確實需要企業一同贊助、扶持職棒發展,教育部也希望盡快通過這個立法,但還需要考量免稅比例,正在與行政院及財政部做最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