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檢調偵辦林○唐、陳○卿、吳○銘等人為首的大巴馬藝術投資集團,涉嫌以仿古文物詐偽增資,發行新股並詐騙吸金案件,不法獲利四億餘元。檢調四月初搜索二十三處所,查扣大批仿古文物及相關證物,並傳喚被告十人及相關證人到案,林、陳、吳三人日前已遭羈押禁見,目前檢方正深入追查資金流向。
檢察官在訊後將被告林○唐、陳○卿、吳○銘以共同違反證券交易法、加重詐偽發行有價證券、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的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四月九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審理裁准羈押禁見。
另被告有六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杜○珠涉嫌偽造文書罪,則分別請回或以三至六萬元交保候傳。

高雄地檢指出,該集團以林嫌、陳嫌、吳嫌等人為首,曾成立天暢國際藝術股份有限公司,以「古文物證券化」為號召,佯稱美國方美克斯公司擁有價值不斐的古文物(實為贗品)前景看好,對外招攬不特定投資人,認購方美克斯公司股票,不法獲利三億餘元。
該集團於一○五年間遭查獲,並經檢方起訴後,又重起爐灶,另成立大巴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大器內蘊文創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並向方美克斯公司原股東宣稱已轉型為大巴馬公司,將對擁有之骨董資產(實為贗品)鑑價,支付百分之十七轉換手續費後,即可將原投資方美克斯公司之股權轉換成大巴馬公司股權,並取得大巴馬發行之股票。
嗣後為分配大巴馬公司股份予投資人,不實辦理增資,將資本額由二百萬元增加至四億六百四十一萬元, 以此虛偽行為發行大巴馬公司股票,不法獲利達四億四百四十一萬元。另被告等人又以舉辦說明會、網路行銷、多層次傳銷等手法,向不特定投資人宣稱該集團有雄厚中華古文物資產(實為贗品),藉由推出「巴藝金幣」、「收藏家」等各種投資方案,向投資人詐騙鉅額款項。檢調表示,目前實際不法金額、資金流向仍在清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