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提高至6300億 紓困特別預算 藍:二級警戒解除後處理

記者王超群、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十三日通過因應疫情的最新紓困方案,再次提高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上限至新台幣六千三百億元,並將特別條例期限延長至明年六月三十日;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致政說,盼五月底前拚三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費鴻泰說,六月八日疫情第二級警戒解除後,立法院可召開臨時會處理。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原來紓困特別條例期限到今年六月三十日止,現在則通過修法延長一年,並將特別預算總額上限修正為最高六千三百億元。待立法院通過修法後,行政院將提出追加的特別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昨在立法院表示,現行紓困預算金額約剩三百八十八億元可運用,因此政院修法追加預算並延長期限;但追加的二千一百億元是上限,若疫情控制得宜,不一定會編滿足額。

至於修紓困條例是在立法院這會期或臨時會通過,費鴻泰說,立法院臨時會能不能召開還是個問題,按照台北市防疫規定,室內不得超過一百人,召開院會一定會超過一百人。如果六月八日以後疫情第二級警戒解除了,六月八日以後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來處理紓困條例,「我們都非常願意」。

費鴻泰也說,此次新冠疫情紓困條例,立法院已經通過給行政院四千二百億元,特別預算還有三百八十八億元尚未執行,紓困條例當初立法院授權行政院可因應疫情變化,在預算科目上自行調整金額,已經給行政院充份的彈性空間,卻還要向全民再要二千一百億元的特別預算,行政院長蘇貞昌須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向全民報告行政院到底把錢花去那裡?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去年剛編列特別預算時,因無前例可循,起初還爆發紓困之亂、各行業不同調;但紓困預算已執行一年,民眾黨團要求錢應花得更精準,追加預算規模時,行政院應列出執行不佳項目,未來編預算時應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