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院:雙北為3級防疫警戒 當事人庭期延到28日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警戒進入第三級,宜蘭地方法院十六日宣布,本於防疫優先原則,雙北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於二十八日前內已定有庭期,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暫勿到院,庭期延後到二十八日之後,以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之困難,並會另外通知改定庭期事宜。

宜蘭地院新聞稿指出,為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減少非必要人員進出,採行實聯制及陪同者管制,鼓勵民眾以郵遞寄送、電子傳送書狀及案件當事人單獨到院,用以避免群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