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增編罰鍰收入 立委跳腳大砍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向歐盟顯示政府執行漁業三法的決心,漁業署編列明年罰鍰收入七千二百二十五萬元,引發立委關注要求全數刪除。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無法接受,幾度折衝,改列二千萬元。
 二0一五年歐盟將台灣遠洋漁業列為黃牌後,行政院即成立專案小組,制定及修改漁業三法。今年六月間,台灣終於自歐盟黃牌名單除名。
 但漁業三法上路後,不少漁民感受到法規與漁業現場作業脫節,法令罰金高且沒彈性,曾有屏東漁民北上抗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農委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到漁業署預算時,因為漁業署明年編列罰鍰收入七千二百二十五萬元,較今年增加二千五百五十一萬元,讓不少中南部立委跳腳。
 漁業署一0九年度預算書指出,違反漁業法、漁港法案件全年預估四百七十五件,每件罰三萬元,全年約一千四百二十五萬元;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或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全年預估一百一十六件,每件五十萬元,全年約五千八百萬元。而一0八年度的罰鍰收入,漁業署僅編列四千六百七十四萬元,顯然有明顯成長。
 民進黨立委提出預算歲入刪減案,提案內容指出,我國在漁業署和漁民努力下,已經拿掉黃牌,政府不應與人民對立,不應以懲罰漁民作為國庫收入,提案全數減列。
 幾度折衝後,因為農委會官員表示目前罰款實際收入是二千一百萬元,陳吉仲表態願意逐年減少,並以今年執行狀況為準來編列。經濟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裁示,歲入收入改編列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