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為加強防疫,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各地政事務所受理該市轄內不動產登記案件,倘因落實防疫致延遲辦理登記者,於計算土地登記罰鍰時,對於第三級以上警戒之期間將予以扣除。地政局呼籲民眾對於無急迫性之案件於疫情舒緩後再行辦理,並請於警戒期間減少非必要移動,以共同防堵疫情。
地政局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市自十五日起至二十八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鑒於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時,依土地法及相關規定,不動產權利變更應於一定期限內辦理登記,否則將依計收之登記費為基準,按逾期月數為倍數(最高不超過二十倍),計算應處罰鍰之金額。以繼承為例,被繼承人過世後相關繼承人應於六個月內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超過七個月以上辦理者,將面臨課予罰鍰之義務。
地政局說,因疫情持續升溫,優先防疫為首要原則,為使民眾減少非必要之移動與群聚情形,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該市轄內不動產登記案件,對於逾期申請者,於計算逾期期間時,第三級以上之警戒期間將視為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主動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