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雲縣府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治嚴重特殊傳染肺炎擴散,公告轄管公園、綠地、廣場及綠帶之附設運動場所、體健設施、兒童遊戲設施、涼亭、廁所及類似休閒遊樂設施與場域,廿二日起至五月三十日暫停使用。
縣府指出,依據全國防疫因應措施及傳染病防治法第八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辦理。公告配合關閉轄管公園、綠地、廣場及綠帶之附設運動場所、體健設施,兒童遊戲設施、涼亭、廁所及類似休閒遊設施施與場域。
縣府指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本公告者,依同法第七十條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