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防疫特定行業場所違法營業 中央訂重罰三十萬元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疫情愈來愈嚴峻,但仍傳出有八大行業偷偷營業。市府都發局二十七日接獲內政部公文指示,三級防疫期間,有關八大行業營業場所未依規定繼續營業並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者,第一次查獲將直接裁罰三十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第二次查獲除裁罰三十萬元,並進行斷水斷電…。最嚴重者依都市計畫法規定移送法辦。

都發局表示,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傳染途徑,維護市民生命生存權益,市府將配合中央政府政策指示,對於特定行業繼續營業有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者,將祭出三十萬元的最高額度裁罰,更甚者除再罰三十萬元外,並進行斷水斷電及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