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全台疫情三級警戒期間,一名蔡姓男子仍趁隙作案,涉嫌在屏縣內埔鄉行竊攤販財物,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發現蔡嫌騎乘的機車與車籍資料不符,查出蔡嫌為躲避警方查緝竟異想天開變造車牌號碼,企圖混淆警方辦案;但內埔警方利用車牌辨識系統與車籍資料交叉比對,分析出竊嫌作案用的真實車號以車追人,於案發五日內即逮獲蔡嫌,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並將失竊財物返還被害人。
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員警於五月下旬接獲被害人報案,稱其包包及手機置放於賣衣服的攤架下,疑遭一名男顧客順手牽羊,龍泉所警員黃瀚毅、尤聖文受理報案後旋即展開調查工作,調閱附近監視器查出嫌犯作案所使用的機車,但員警循車籍資料追查時,卻發現與實際車型、顏色不符,案情因此陷入膠著,不過眼尖的黃員發現該車牌中的一個數字「8」略顯怪異,於是利用車籍資料分析出正確的數字為「3」,進而查出該車主是一名蔡姓慣竊並將他逮捕。
蔡嫌被逮時十分驚訝,表示「沒想到警察會這麼快就找到他」,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檢方偵辦;另外蔡嫌變造車牌的行徑,警方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予以開單發,最高將處以四千八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