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柳營區及仁德區接連傳出工廠火警,造成嚴重空氣汙染及公安問題,南市消防局表示,各類場所管理權人,應落實防火管理及工地施工用火用電安全,以達預防火災之目的,如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管理權人恐觸犯刑法公共危險刑責,呼籲工廠或公共場所業主應落實防火管理制度。
柳營科技工業區一間資源開發公司承租的廠房,因非法貯存廢塑膠混合物等廢棄物,去年十月月間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未料本月十一日晚間傳出火警,六千平方公尺廠區付之一炬,南市消防局出動上百名消防員前往灌救,直至翌日火勢才順利撲滅。
不料短短三日後,十四日下午仁德區一間儲放塑膠粒原料倉庫也傳出火警,大量原物料起火燃燒、竄出大量濃煙,直至同日晚間火勢才順利撲滅,計造成六百平方公尺建物損毀,幸無人傷亡。南市消防局分析兩岸工廠火警,倉庫內外均堆放大量可燃物,恐導致火勢迅速延燒。
消防人員將進一步進行火調,如查有疑似人為縱火可能,將移請南檢偵辦。消防局長李明峯指出,除了縱火外,根據消防法規定,各類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也將面臨刑責,可處一至七年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至五百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