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知名樂團蘇打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因經紀糾紛爆發多起官司,其中6名團員就「蘇打綠」商標等,對林暐哲音樂社公司聲請假處分,林暐哲認為名譽遭損,對6人提訟求償1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8日判決蘇打綠勝訴、免賠。
現已更名「魚丁糸樂團」的蘇打綠,青峰等6名團員去年提出35萬多元供擔保,請求林暐哲音樂社不得將商標「蘇打綠Sodagreen」讓與、授權、信託。
北院同年6月1日裁准,但二審智財法院廢棄發回更裁,北院重裁後仍准予假處分,智財法院最終要求蘇打綠多提供擔保金至215萬元後,裁准假處分確定。
林暐哲音樂社認為蘇打綠聲請假處分已損及其名譽,且北院去年6月1日裁定准許假處分也侵害其權益,因此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向蘇打綠6名團員求償1百萬元。
北院審理後指出,6名團員基於憲法保證人民的訴訟權,屬於正當行使權利,沒有不法侵害行為認為,也未侵害林暐哲音樂社的名譽權,昨日駁回求償,青峰等6人勝訴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