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6家餐廳 內用稽查未過關

澎湖縣政府微解封開放餐飲業內用,十二日前往六家餐飲業者場地審核均不符規定,要求改善複檢合格後才准開放內用。 (記者鄭伯勝攝)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全國餐飲業十三日起徵解封,只有澎湖縣政府「順時中」開放餐廳有條件內用,目前已有三十一家餐飲業者向縣府提出申請,縣府聯合稽查小組十二日上午先後前往六家餐廳稽查,發現皆有「隔板寬度、高度不足」、「桌間間隔不足一點五公尺」等缺失,縣府要求改善,通過複查後才可開放內用。

澎湖縣政府表示,十二日上午縣府聯合稽查小組進行首波專案稽查,針對馬公市區六家餐飲業者進行查核,要求業者符合設置隔板、採梅花座及可維持社交距離等條件下,並提出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自我檢查表後,才准許提供內用服務。

澎湖縣政府強調,即使店家通過審核,開放內用期間,縣府將不定期稽查,業者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將要求停業。
澎湖縣政府指出,考量台灣整體疫情趨緩,澎湖超過三十六天零確診,加上縣府實施旅客入境澎湖全面快篩,澎湖相對風險較低,因此縣府配合中央所訂餐飲業開放內用指引,同意縣內餐廳有條件適度鬆綁,兼顧防疫與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