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提修法 增訂平復行政不法要件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促轉條例無法平復行政不法案件,促轉會十四日表示,五月已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給予當事人確認行政不法的證明,另提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若通過後被害者或家屬即能向國家請求賠償。

促轉會下發布新聞稿表示,林水泉案件為統治者為壓制批判政治的言論,恣意以草率的流氓管制措施,剝奪異議者的人身自由,但流氓管制措施是由治安及警察機關依違警罰法及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做成,沒有刑事有罪判決,依目前促轉條例規定無法平復。

促轉會說,此前已函送行政院「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增訂平復「行政不法」要件。例如,治安機關或警察機關沒有法院裁判,就直接以流氓名義將被害者送到特定地點施以矯正,林水泉案即屬此類。

促轉會指出,若修正草案通過,政府對於應平復不法的案件,將給予當事人確認行政不法證明;另外,促轉會也同步提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此案若通過,被害者或家屬即能依此條例向國家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