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淘汰老舊機車 最高補助2萬元

約2萬9千多輛機車尚未完成定檢

花蓮縣環保局設置移動式檢驗車巡迴偏遠鄉鎮,免費提供機車排氣定檢服務。(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國內機車數量眾多,為維護空氣品質,凡出廠滿五年的機車必須實施排氣定期檢驗,確保符合排放標準。花蓮縣環保局表示,截至一0九年底設籍花蓮縣應定檢機車約十三萬五千四百七十三輛,已定檢率為百分之七十八點一四,機車定檢率雖逐年提升,但仍有約二萬九千多輛尚未完成定檢,依法可處五百元罰鍰,環保局提醒尚未定檢的車主,應及早到附近定檢站檢驗,以免荷包縮水。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領有牌照出廠滿五年以上的機車,無論是否為「使用中」機車,每年皆應實施排氣定期檢驗一次,並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逾期未檢驗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條規定可處五百元罰鍰;逾應檢日起六個月並經通知限期改善,遲未完成改善者最重可註銷牌照。

花蓮縣環保局指出,為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加速推廣淘汰老舊高污染機車政策,環保局訂定「一一0年度花蓮縣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注意事項」,於今年初公布實施,鼓勵民眾汰舊換新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含)前之一至四期老舊機車,逐年減少花蓮縣高污染車輛所產生之空氣污染,提升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饒忠提醒民眾,淘汰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含)前之一至四期老舊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為例,可申請行政院環保署、花東基金(名額一千名)、經濟部等補助獎勵,今年度最高補助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