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因做假易服社會勞動案,台南地院二十日開庭,翁當庭表示全部認罪,並向社會大眾道歉,同時請求法院能給予交保就醫,並處理公司營運相關事宜,將來若其易服社會勞動被檢察官撤銷,他也會勇於面對入監。法官說,聲請交保一事會斟酌處理。
十年前,翁茂鍾因涉及共同炒作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一年確定,經台北地檢署囑託台南地檢署執行,由南檢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並於民國一0一年九月執行完畢。不料,事後翁茂鍾被發現以做假手法,在一0一年一月至九月間,將合計二千一百九十六小時之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南檢起訴翁之後,六月初接著以翁做假為由撤銷其易服社會勞動,翁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至今尚未裁定。
翁茂鍾說,對於檢方起訴犯罪事實,他全部認罪,不傳訊證人、不聲請調查證據,不再浪費司法資源,希望庭上給改過自新的機會,因其個人行為造成社會風波、困擾,也要對檢警人員說聲抱歉。他說,七十歲的身體已經愈來愈不好,被收押至今近四個月,案發後,銀行緊縮銀根且影響公司營運,顧及上千員工生計,他必須與銀行溝通協調,請求法官體諒其困境,讓他交保就醫及處理公司事宜。
翁茂鍾的三名辯護律師也強調,翁曾在十多年涉證交法案被判八年,當時沒有逃亡,如今年事已高、有慢性病,更無逃亡問題;此案已查清證據、訊問證人,也無串證之虞,希望法官同意交保。
法官彭喜有聽完翁與律師的主張聲明,確認翁全部認罪內容後,告知先解除其禁見,再斟酌交保問題,訊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