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日前發生員工涉虐待、毆打二十八歲李姓自閉症院生致死案,多位立委九日呼籲「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並將提案修法。
與會立委與團體呼籲,德芳教養院心智障礙院民疑似被虐待致死的案件,雖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主管機關與司法單位嚴查,也應從制度面改革,包括檢討擔任身障機構負責人的規範,及正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漏洞,比不上老人福利法。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指出,德芳教養院院長林丞遠在德芳之前就當過南投憫惠教養院和苗栗譜愛教養院負責人,這兩個機構最後都以解散收場。她認為,這顯示目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有關不得擔任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業務負責人的規範,仍存在缺漏,有修法必要。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指出,德芳教養院申請民國今年六月至明年六月十九日辦理勸募活動「夢想起飛—德芳新建院舍」,預計募款七百六十萬元;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十條第三項認定其「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要求衛福部廢止其勸募許可,並將財物返還捐贈人,不希望這種品質的機構、有問題的負責人,繼續在苗栗生根。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於記者會上指出,德芳教養院在一0三年及一0六年的身障機構評鑑都是丙等,但都在複評後通過,為什麼這樣的機構還能一直存在,原因很多,其中一個是「供不應求」。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呼籲,國家應考量以「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方式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