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專法將截止 匯回高達三三一五億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海外資金專法即將於十六日截止申請,財政部呼籲台商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近期衝出最後一波回流潮,截至十一日,申請量達一千五百二十八件、金額衝高至三千三百一十五億元。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專法)二0一九年八月十五日上路,為期二年;實施後第一年匯回資金,以百分之八課徵,實施第二年匯回,稅率提高至百分之十,若用於實質投資,稅率可各減半為百分之四及百分之五。

財政部表示,專法原訂八月十四日截止,因逢週末順延至八月十六日,提醒台商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不得適用;於期限內完成申請者,按規定於國稅局核准文書發文日起算一個月內將資金匯回即可,若因故來不及,申請展延一次,延長時間以一個月為限。

財政部統計,海外資金專法累計申請量至八月十一日為一千五百二十八件、金額三千三百一十五億元,持續向三千五百億元大關靠攏,其中獲准並實際匯回有一千二百七十件、金額二千六百六十一億元。此外,根據經濟部統計,截至七月十四日,因專法匯回且從事實際投資的資金已達九百一十三億元,有助為國內經濟引入活水,振興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