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日前表示將重查和平醫院SARS封院事件,外界質疑是翻舊案擋弊案。人權會十七日指出該說法與事實不符,而是基於保障人權,就和平醫院封院事件專案訪查,並無一案兩查的情形。
人權會指出,人權委員會是獨立性的組織,其調查目的是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的維護,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並因應職權行使需要,修正現行相關規定。
人權會有多項職權,除依職權或依民眾陳情,對於「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進行調查」外,「針對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也是重要職權。
人權會針對重要人權議題提出的專案報告,性質上屬於柔性建議,與監察調查有所不同,不致發生一案兩查的情形。
人權會就和平醫院SARS封院事件專案「訪查」,透過「焦點團體、訪談、拍攝紀錄片」等方式,作成人權侵害專案報告。目的在於發掘人權侵害的真相、為名譽受損的受害者平反,為台灣建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普世的人權價值及規範。
民國九十二年SARS疫情爆發和平醫院封院,強制所有醫院人員返院,院內未落實隔離管制,造成院內人員恐懼,引發交叉感染,死傷慘重。人權會認為此外大規模的人權侵害事件,有必要發掘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