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推動以大眾運輸場站為發展導向(TOD),結合都更三箭第一箭「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策略上路逾一年,經滾動式檢討做出擴大適用範圍至各場站周邊五百公尺,及調整公益性設施回饋額度分級、價金評定方式、共享停車空間可改採代金繳納等,即日起辦理公開展覽三十天,希望在年底前完成審議實施。
城鄉局二十三日起於板橋、土城、樹林、泰山、新莊、永和、中和、淡水、三重、蘆洲、汐止、新店、三峽等行政區,陸續辦理十三場公開展覽說明會。
城鄉局表示,市府推動TOD藉由火車、捷運系統的分布,引導生活、就業、就學及商業等行為,並結合「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都更三箭策略,分別在一0八年八月、一0九年一月兩階段公告五十六處捷運、火車站周邊地區適用範圍之增額容積相關規定。
城鄉局表示,法令上路已逾一年,經滾動式檢討並參考市場及其他五都執行經驗,二十日啟動相關土管修正作業,辦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三十天後,提市都委會小組審議。
城鄉局指出,這次檢討主要考量場站發展的延續性,將適用範圍從原本場站周邊一百五十至三百公尺,擴大至五百公尺;一百五十至三百公尺增額容積維持百分之二十至五十,三百至五百公尺增額容積百分之十至二十。公益性設施回饋額度也從定額百分之十,調整為依距離按級距,依增額容積百分之十至五十,分別回饋百分之二、四、六、八、十。
適用範圍擴大後,考量各場站周邊商業活動規模、民眾轉乘步行距離,停車需求不同,增訂百分之二十共享停車空間可改採代金繳納,擴大的三百至五百公尺範圍不需留設共享停車空間。另配合三月二日實施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制度,增額容積價金計算方式不再依公告現值評定,改由三家估價師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