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修法增加循環杯的使用 將選定超商做示範點

桃園市將在全市超商建構智慧借還站,來推動可以重複使用的循環杯,達到環保減塑目標。(圖:桃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配合環境保護政策,滾動式修正實施五年的「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日前完成該條例六條條文的修正及增訂兩條條文,以貼近實際需求與民眾的期待,並於本月十一日上路;增訂條文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可以重複性使用的循環杯推廣,市府將選定超商做示範點。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實施,在一百零八年修訂過一次,今年是第二次增修條文,桃園市議會今年七月二十七日通過,上月底行政院同意核定,本月十一日正式實施。

在增訂的第十一條之一條文內容是:「指定規模以上之飲料販賣業,應提供重複性使用之容器並鼓勵消費者使用之。」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該增訂條文實施後,可以更落實循環杯的推廣,達到環保減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