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災日 花蓮試放警報

花蓮縣警察局昨日上午九點二十一分至九點三十五分執行海嘯警報試放。(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為強化全民防災意識及應處作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花蓮縣警察局昨日上午九點二十一分至九點三十五分執行海嘯警報試放,藉以驗證警察局發布海嘯警報效率、熟練突發海嘯災害的應對程序,並使民眾均能熟悉海嘯警報音符,達成海嘯警報試放任務目的。

縣警局表示,依中央氣象局今年國家防災日海嘯情境設定模擬,九月十七日九時二十一分,台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八點零地震,並引發海嘯,威脅台灣東部、東南部、西南部、東北部及北部沿海地區,中央氣象局於九時二十五分以災防告警系統對沿岸鄉鎮民眾發布海嘯警報預警簡訊,再由警察局協助配合運用防空警報系統於九時二十五分執行發布海嘯緊急警報、九時三十五分解除海嘯警報試放。

花蓮縣於本次演習參與警報試放之警報臺計有十六台,分別位於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以及軒轅、中正、中山、中華、美崙、民意、嘉里、北埔、新城、富世、仁里、稻香、志學、鹽寮、豐濱等十五間分駐(派出)所,全程由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陳日亮親自督導,在所有參演人員努力下,最終所有警報臺均成功試放緊急警報及解除警報。

警察局長蔡丁賢強調,歷史上曾發生數次大規模之海嘯,造成重大災情,花蓮縣部分地區位處沿海地帶,存在海嘯侵襲風險,須居安思危,平時培養防災意識,建構緊急應變機制、強化應變防處能力乃必備之應對作為,憑藉演練以為驗證及精進,確保全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