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一鈞:打完2劑再驗較穩定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民眾在接種新冠疫苗後,再自費檢測抗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十九日表示,不反對民眾了解自身健康,但醫療院所先要不違法,更要注重判讀。

對於民眾自費檢驗抗體惹議,台北市衛生局已決定對未報核可就向民眾收費的禾馨診所開罰。陳時中表示,可以理解也不反對民眾接種疫苗後,希望對於自我的身體狀況有所了解,只是醫療院所必須先報請核可受理檢測,且從判讀或未來資料運用上,有一些要注意的地方,預計週三醫療應變組會議討論相關指引。因此,週三將開會討論出一套指引供依循。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自行整理五例民眾檢測抗體的個案資料分析表示,有關抗體檢測結果,目前除了一例混打兩劑不列入討論外,就五例個案初步來說,主要在七、八月接種一劑疫苗,其中三例高端、一例莫德納、一例AZ疫苗,從接種到檢驗相距十五天至五天,結果IgG抗體濃度介於每毫升三十五點四至四千八百六十一國際單位,差了整整一百三十七倍。

不過,羅一鈞表示,從第一劑的疫苗到第二劑的疫苗之間,抗體的產生本來就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再過一週、兩週之後的數字,就會完全不一樣,所以才會說,打完兩劑之後再去驗抗體,才會是比較穩定的過程。

羅一鈞表示,目前抗體檢測有三大限制,包含時機是否適合、現有商業化試劑並非檢驗中和抗體,無法等同於疫苗保護力、無法透過抗體確認細胞免疫有無足夠效果。尤其是是抗體只是免疫反應的一環,無法透過抗體濃度多寡知道細胞免疫有無足夠效果,簡單地說,無法用抗體檢測佐證細胞免疫成效。

羅一鈞指出,未來會要求執行抗體檢測的醫事機構要詳加說明判讀資料,也會針對檢驗標的與方法做些規定,希望讓報告有一致性標準,不會因為方法而有混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