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佐劉三榮被殺案開庭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卅一日開庭,審理南市刑警察大隊偵查佐劉三榮被槍擊致死案,傳訊兩名證人,釐清凶嫌梅文魁所涉到底是殺人或傷害致死。郭姓證人稱梅嫌開完槍後還對劉嗆聲「你不要再逼我,我快跑路了」。劉的胞弟希望判梅重刑。
 劉三榮曾於二0一六年獲模範警察,今年六月十四日凌晨兩點,他到柳營區山秀練歌場唱歌,被昔日有恩怨的梅文魁槍擊右肩一槍,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合議庭昨天上午傳練歌場沈姓女會計及梅文魁的郭姓友人作證,描述案發經過及劉、梅等人在現場位置。
 沈女說,梅文魁昔日曾在卡拉OK打傷劉眼睛,雙方有過節,槍擊案發當時,她坐在隔壁桌聊天,突然聽到一聲槍響,嚇得跑到安全門處躲。她說,梅嫌開完槍就走了,店方報警並叫救護車。
 案發當天陪梅文魁到練歌場的郭男表示,劉打電話找梅,談上次的傷害糾紛,梅到場後,雙方談得很不愉快;隨後,梅離席站在郭的後方附近,就聽到槍響,發現劉雙手環抱胸前坐在沙發上手臂流血,他再轉身看到梅也站著。郭稱,他起身往外走,看到梅文魁上前接近受傷的劉三榮約七十七公分距離,並嗆劉「你不要再逼我,我快跑路了。」隨後離開現場。
 由於郭男證稱梅文魁開完槍還上前對劉三榮嗆聲,內容與警詢筆錄相左,法官和檢察官質疑,當初郭在警方筆錄,曾指梅的女友一度上前攔阻,且郭稱不清楚梅有無對劉講話等,為何事隔數月郭作證卻又清楚指出梅對劉的講話內容?郭當庭回答,警方當時並未問及梅有沒有講什麼。最後,檢方表示,將聲請傳喚另名證人釐清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