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指出,報關業如因涉及違法行為而遭海關處分停業或廢止證照,如經某一關區廢止證照未滿二年者,同一負責人不得再向該關區或其他關區申設報關業,基隆關籲請報關業者注意。
基隆關說,近來海關查獲好幾件報關業者在報運進口空運快遞貨物中,違規夾藏含非洲豬瘟病毒之豬肉製品,以及其他違法行為,而遭海關處分停業或廢止證照之案件,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報關業負責人或其授權掌理報關業務的經理人,如曾觸犯關務法規違章情節重大,或因違反關務法規規定而經廢止報關業務證照未逾二年等情事,其申請設置報關業將不予許可,而已許可設置者,則不予發給報關業務證照,已發給者,限於十日內變更,逾期未變更者,將廢止其報關業務證照。
基隆關並籲請業者如有相關問題,可與基隆關業務二組洽詢,連絡電話02-24202951分機5314。